去年以來,架上雕塑收藏暗潮涌動,不少的收藏家直接找雕塑家買作品。或者通過畫廊購買。目前架上雕塑價位特別低,人們普遍看好架上雕塑的收藏前景。但是如何防止買到贗品、防止造假成為收藏家和雕塑家普遍關注的問題。
雕塑復制比較容易。通過翻制的方式復制作品對于雕塑工廠的技工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他們幾乎可以翻得一模一樣。唯一能制約非法復制的只有著作權法。但是,造假者為了金錢和利益會什么都不顧。按照國際通行的一般慣例,雕塑家本人復制的作品在十件以內被視為原作。十件以上就不能作為原作出售。
而且雕塑家在賣出雕塑時應當對收藏人承諾這一件雕塑總共鑄造或打制幾件。通常所標明的“十件中的第三件”,也就是說這件雕塑總供制作十件,這一件是賣出的第三件。也有稱之為幾分之幾。各國各地情況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大同小異。雕塑家本人也可以承諾更少的復制,比如五件、八件等。雕塑家創作作品比較慢。一件作品做完少則幾月,多則一年,甚至幾年。所以多數雕塑家終其一生作品并不多。
像米開郎哲羅、馬約爾、布爾德爾故居的博物館作品也不多。羅丹要多一些,但很多都是很小的稿子。國內各院校的知名的雕塑家作品數量通常不過二三十件,也有較多一些的,但也多不了多少,而且往往是包括了一些很小的稿子在內。
這就是為什么國際通行的慣例把雕塑家本人復制的十件以內的作品視為原作。現在的問題是:對沒有經過雕塑家許可的復制怎么識別和杜絕。目前雕塑界和收藏界己開始關注這一問題。普遍的作法是在青銅或其它材料鑄件上用金屬筆簽字,或寫上幾分之幾。也有在臘模上簽字。
但這并不能解決以翻制方式非法復制的問題。翻制可以將作品連同簽字絲毫不差地翻制出來。有的收藏家以為石刻和木雕不能復制。事實上木雕、石雕同樣是可以復制的。同樣把由雕塑家本人復制的十件以內的木雕、石雕視為原作。木雕復制每件可能有所差異,但也是大同小異。那么有什么辦法可以防止造假和非法復制呢?
我以為海外一些畫廊的作法值得借鑒。他們向雕塑家購買作品時通常要求雕塑家簽寫一份收藏證書。證書上附有作品名稱、質材、尺寸、作品圖片。該件作品屬于幾件中的第幾件、購買日期,最后是作者簽名、乃至作者手印或印章。一件雕塑一張收藏證。這樣的證書要造假就比較困難了。我認為還可以在證書上簽上收藏人的大名,如果轉賣可以繼續簽。證隨雕塑走。這就象古代國畫上的收藏印章一樣。
如此這般,收藏證就象雕塑的檔案一樣,來龍去脈清清楚楚。另外,雕塑家們在鑄造和翻制作品時注意簽好合同,寫明著作權許可關系。同時鑄造和翻制完畢時當面毀模,不留下翻制更多件雕塑的的機會。防止非法復制和偽造是雕塑家和收藏家都應共同努力的事。朋友們也許有更好的主意。
我寫這些算是拋磚引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