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在中國上古人的眼中,形象漂亮,溫馴忠厚,靦腆害羞,羊羔跪乳,羊肉可口,因此便有了甲骨文的“美”“善”“義”“鮮”“羞”等漢字。英語中“羊”一詞常出現在《圣經》中,作為《圣經》發源地的西亞、北非地區及地中海沿岸諸國在《圣經》形成時以游牧業為主,“羊”在相當程度上解決了人們的吃與穿的兩大生活難題。
“羊”在滿足人們物質需求的同時,其精神價值也得以升華和充實,上升到令基督教教徒頂禮膜拜的高度。《圣經》中把耶酥基督喻為羔羊,有時也把普通的基督信徒比喻為羊。略有不同的是,耶酥常為未成年的“羔羊”而信徒們卻是成年的“綿羊”。
《圣經》中,羊象征耶酥是因為人們認為,羊具備許多人類所具有的高貴品質;心地善良、溫良謙恭、純潔無暇,本性上很少有挑釁性但卻有寬容度,因而基督教徒對它的贊揚幾乎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羊天生麗質,模樣可愛。但在中國,美的本義和審美意識,首先是從吃起源的。
“美”字所包含的最初的美意識,即味覺審美意識,是人類其它審美的先河。對味覺審美的崇拜,是人類審美活動的源泉,因此“美”上為“羊”,下為“火”,其對“美”的詮釋可想而知。“美”字起源另一說法是源于古人勞動或喜慶時,頭戴羊角載歌載舞之人,所謂“羊大為美”。
味覺和視覺兩方面看到了羊與美的關聯,但是仍舊不夠全面。從中國古代的具體情況看,中國傳統審美取向的形成與羊的確關系密切,美字不僅產生于對羊的味覺感受和視覺感受,同時還產生于對羊的精神感受。味覺感受和視覺感受是直觀的,精神感受是意象的。
它們盡管都是美產生的重要條件,但后者似乎更為重要。所以,董促舒先生說:蓋人以羊為美味,故善有吉美之義。并最終導致羊大為美觀念的生成。羊成為美的化身,于是它的美德就具有了人格的意義,而美的意義也隨之得到了擴展和引申,有了素質優良、價格貴重、完美淳良、巨大功業、志趣高尚、稱贊褒獎等意思。
日本美學家今道友信先生在《關于美》一書中指出漢語美字中的羊字一定要和《論語》中告朔之餼羊聯系起來理解,是犧牲的象征。他說:美比作為道德最高概念的善還要高一級,美相當于宗教里所說的圣,美是與圣具有同等高度的概念,甚至作為宗教里的道德而存在的最高概念。
在他看來,美是羊這種犧牲的衍生,因而具有一定的宗教意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