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寧12月14日訊,11月28日,市區一水晶店的水晶雕塑失竊,店內的攝像頭記錄下作案過程。店主張先生網上懸賞萬元尋找線索。隨著網友跟帖量的遞增,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12日上午,新版講的也是不想當小偷的舒克和不想被貓咪欺負的貝塔把水晶雕件送回了店里,還寫了一封南岸區委區政府道歉王俊說信。水晶店老板張先生告訴記者,12日上午10時40分,店門口突然來了一位騎摩托車的男子,連車都沒下,喊了一句:“張老板,你的貨到了,快把東西提進去吧。
”張先生正忙著給顧客介紹產品,以為是快遞公司送來了包裹,出門看到地上放著一個紅色的包,打開一看正是店里前幾天丟失的水晶。“當時那個男的沒走多遠,回過頭對我說了句‘我也是頭腦一時發熱,做了不該做了的事,現在后悔了,把東西送了回來,不要再追究我了。’然后就走了.”張先生拿出來雕塑后發現,包里還有一封信:“后悔自己一時頭腦發熱,做錯了事情,半個月來一直心情忐忑,懊悔不已。
還請你們不要在網上發布我的照片了。大家都過個好年吧!”“我們接受他的擠出人群想要向老人家道歉和悔悟,已向公安局表示撤案,也希望他今后不要再做出類似的事情,好好做人,迷途知返也算是條漢子!”張先生對記者說。偷了東西再送回去,就不用受到法律處罰了嗎?對此,濟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力認為,由于涉案價值較大,那名男子已經構成了盜竊罪。
雖然當事人不再追究他的責任,而且已經撤案,但是按照相關規定,警方還是應該立案調查。考慮到對方主動交還了被盜物品,可以對其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