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國務院正式批準實施《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明確提出把平潭建設成為“兩岸同胞合作建設、先行先試、科學發展的共同家園”。作為兩岸的共同家園,平潭正在不斷提升軟環境建設,為進一步加強閩臺文化藝術交流,提升平潭綜合實驗區城市空間的藝術品質、擴大平潭綜合實驗區在國內外的影響力和知名度,提升平潭綜合實驗區整體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打造生態宜居的共同家園,促進兩岸融合與發展,由全國城市雕塑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指導,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與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舉辦“首屆中國·平潭國際雕塑展”,現面向國內外征集參展作品:一、組織機構主辦單位: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指導單位:全國城市雕塑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承辦單位:平潭綜合實驗區規劃局協辦單位:中國風景園林學會園林公共藝術委員會福建省城市規劃學會福建省工藝美術學會雕塑專業委員會支持單位:相關贊助單位本次活動成立組委會和藝委會,全國城雕委辦公室負責活動總體組織協調、聯絡和實施工作。
二、展覽主題本次活動以“和諧·發展·夢想”為主題,由國內外著名雕塑家、藝術家、優秀青年藝術家來創作一批充分體現國際性、藝術性、時尚性、互動性的城市雕塑藝術作品,提升生態文明、美麗平潭的美好形象。三、展覽內容展覽開幕:2013年10月下旬。展覽地點:初步選定為平潭綜合實驗區龍鳳頭海濱公園或竹嶼湖公園。展覽期限:參展作品在平潭綜合實驗區龍鳳頭海濱公園或竹嶼湖公園等公共空間永久陳列。
參展方式:采用公開征集與特別邀請相結合的方式,面向全球,公開征稿。作品件數:展覽計劃實現戶外景觀雕塑35件左右。作品收藏:展覽結束后,作品將由平潭實驗區管委會收藏于平潭城市公共空間。作品出版:所有參展作品將結集出版《中國·平潭國際雕塑展作品集》。
四、征稿要求作品類型:戶外雕塑、景觀裝置藝術品。作品尺度:設計尺寸為3-4米左右,根據環境條件和制作成本可作適當調整。征稿范圍:凡認同本次展覽的主題和宗旨,具有雕塑創作能力的國內外藝術家均可報名參加,不限國別、民族、年齡、性別。
國內外的專業藝術組織機構和團體也可以以團體的名義組織報名。創作要求:1、參展作品須為藝術家原創作品,且無任何其他戶外空間建設。2、作者擁有作品全部的知識產權。3、創作理念和表現手法應與平潭城市空間環境融合;作品形式不拘,材質的選擇,考慮當地的氣候環境因素,以耐腐蝕材料為主,應具有可實施性、安全性和永久性。提交方案數量不限。五、作品提交要求紙質文件:平面設計、彩色效果圖或模型照片,統一用A4紙打印并注明作品名稱和創意說明,計量單位用厘米標注,不裝裱、不裝訂。
為評選公正,所有作品正面均不得標注設計人姓名、單位及其標識等信息。雕塑作品每件應配不同視角的照片3張,組裝作品要有清楚明了的安裝圖。電子文件:以CD-ROM為存儲介質保存的300dpi以上數據一份或通過E-mail發送一次存儲量在2M以內的文件。作品征集報名表:按附表要求詳細填寫,請附同版2寸彩色個人照片2張。所有征稿資料存檔不退,請自留底稿。截稿日期:2013年7月28日。六、評審及獎勵評審:由知名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秉承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評選。
獎勵:從參展作品中評選出100件入圍作品,然后從入圍作品中評選出35件優秀作品,進行深化設計,達到要求后,制作足尺寸雕塑,永久收藏于平潭綜合實驗區。優秀作品由全國城雕委辦公室和地方政府共同頒發證書,并支付相應稿酬六萬元人民幣,邀請參加展覽開幕式,贈送兩本畫冊。
其他入圍作品由全國城雕委辦公室和地方政府共同頒發證書,贈送一本畫冊。七、作品制作:按照組委會規定,參展作品原則上在作者提交方案、樣稿的基礎上由組委會統一進行加工制作,費用由組委會承擔。特殊作品如需作者自行加工,須向組委會提交書面申請,經審核和批準后,可向作者提供必要的材料和工藝以及經費支持。八、作品安裝:按照組委會規定,參展作品原則上由組委會統一安裝,若作品安裝有特殊要求,作者本人可到現場作具體指導。
九、知識產權及版權聲明主辦方充分尊重設計人的設計作品及其著作權。設計人投稿后,則視為同意主辦方擁有對設計作品宣傳的權利,入選作品確認函一經作者確認,主辦方擁有展覽及實施等形式的使用權。設計人必須是設計作品的原創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權。設計人保證提交的設計作品應為首次發表且不會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權。若發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糾紛,一切法律責任及給主辦方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本次活動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本次活動組委會具有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