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0月23日消息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住建部通報湖北省荊州市巨型關公雕像違規項目最新整改進展,記者昨天從該項目調查組了解到,目前該項目的整改方案還在制定中,經多方研討,本著不浪費資源的原則,初步確定將原有關公雕像進行拆除,隨后進行異地遷移,待整改方案發布后將立即展開遷移工作,工程或將歷時數月。
針對一些城市雕塑存在尺度過大、品質不高、題材不適宜等問題,住建部近日發布《關于加強大型城市雕塑建設管理的通知》。新規將如何規范城市雕塑的審批和建設?城市景觀的規劃設計如何讓公眾參與?對于城市雕塑的管理,2006年,住建部印發全國城市雕塑建設指導委員會《關于城市雕塑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2018年,住建部發布《城市雕塑工程技術規程》的行業標準。
住建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副司長汪科介紹,此次《通知》重點針對大型城市雕塑的管理、規劃和審批展開,嚴格控制建設高度超過30米或寬度超過45米的大型雕塑。汪科說:“以前城市雕塑是作為一個行業上的事進行管理的,但是沒有想到最近對于大型的,在尺度、空間的選址、題材上出現偏差,從問題出發,做出一個明確。”《通知》要求,嚴禁以傳承文化、發展旅游、提升形象等名義盲目建設脫離實際、脫離群眾的大型雕塑。
汪科強調,大型城市雕塑作為城市公共場所中的藝術品,是城市環境的組成要素,是城市文化品位的集中反映,是城市精神風貌的重要標識,此次《通知》將城市雕塑上升至文化層面來統籌管理。汪科表示:“原來城市雕塑主要是考慮風貌景觀等層面來認識,這一次在文件中專門強調了大型城市雕塑是城市精神、時代精神的一種反應,在城市公共文化方面體現它的作用,也就是在認識上它不是一個簡單的景觀問題,是認識上提的要求。
”《通知》要求,要加強大型城市雕塑管控、加強重要地區雕塑管理、加強重大題材雕塑審查。《通知》明確,要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和自然景觀環境等重要地區以及城市重要軸線、景觀節點上的雕塑建設管理,確保雕塑形體與城市功能、環境、空間尺度相匹配,雕塑內涵與城市歷史、文化、景觀風貌相協調,原則上不得在歷史文化名城、文物保護單位等保護范圍和山水景觀敏感地區建設大型城市雕塑。
汪科介紹:“對于雕塑所在的地區,對于那些重要地區,比如像歷史名城、風景區建雕塑提出一些要求,通過城市設計,怎么樣合理進行選址,合理確定它的體量和題材。”同時,一些城市雕塑存在尺度過大、品質不高、題材不適宜以及與周邊環境不協調等問題,特別是一些地方對于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認識和理解存在偏差。汪科介紹,《通知》還完善了大型城市雕塑設計方案審批機制,對于新建城市雕塑涉及紀念設施、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報批程序。
汪科表示:“強調怎么樣對于大型城市雕塑進行規劃計劃的管理,因為大型城市雕塑在一定程度上屬于建設工程,我們這次要強調方案的比選、專家的評審、公眾的參與,這次更強調的是方案的比選,不是簡單委托做一個方案,而是說多方案比選哪個更好。作為重要地點還是要強調公眾參與,要表達意見。”城市雕塑的管理是一個綜合性問題,涉及到規劃、審批、設計、維護等多個環節和部門。北京城市雕塑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霍麗表示,當前,城市職能部門距離落實通知的精神還存在一定認識上的距離和困難,還需要在工作中不斷突破固有思維模式,共塑優質的城市雕塑大環境。
霍麗說:“當前,相關職能部門對工程建設的認知,停留在蓋樓、建橋、鋪路是工程;城市公共空間藝術品只是單純藝術品,這條經緯線還未能融合。我認為,突破固有思維模式,還需體制機制的改革創新。若大型城市雕塑建設能夠納入工程建設項目,會有助于城市的創新,是時代發展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