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先生于2002年12月20日創作完成了“招財貓和祝愿貓”美術作品,于2020年6月22日在國家版權局自愿完成著作權登記,并取得了“招財貓和祝愿貓”的作品登記證書。他使用美術作品設計的招財貓、祝愿貓等一系列陶瓷擺件、餐具茶具、鑰匙扣及掛件、生活用品等,結合了中華文化中的喜慶、歡樂、美滿、好運、祥和的幸運元素,又糅合了孩童頑皮搗蛋的性格和貓咪花紋的不規則性,形象憨態可掬,深受公眾喜愛。
原告自2008年先后在廣州等地開設了多家直營店,2011年作為主題吉祥物進駐香港山頂廣場,2014年開設天貓旗艦店,2017年招財貓系列漫畫于騰訊漫畫連載,推出了大量周邊產品,具有較高的商業價值。被告申某的淘寶網店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銷售印有招財貓和祝愿貓的墻布、壁紙等商品。
2021年6月,吳先生向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權、賠償損失。2021年9月,經濱州中院調解,雙方對停止侵權和賠償數額達成一致意見,當庭調解結案。《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美術和建筑作品。
美術作品不僅包括各種形式平面繪畫,比如油畫、水墨畫、木版畫、銅版畫、素描等,也包括了各種立體形式的雕刻和雕塑,如石雕、木雕和以各種材料塑造出來的形象。具有獨創性并能夠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美術作品,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吳先生從2002年創作招財貓系列美術作品,到2020年取得作品登記證書,登記與否是否影響著作權?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也就是說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其自動產生,無論是否發表,都不影響著作權的產生。
另外我國實行版權自愿登記制度,不論作品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既然法律規定自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動獲得著作權,那么對作品進行自愿登記還有必要嗎?答案是肯定的。司法實踐中,法院審理著作權侵權案件,一般從四個方面審查原告提供的證據:權利人的權屬證明、侵權人的侵權事實、主張賠償的依據、為維權支出合理費用的證據。
“作品登記證書”就是證明權利人權屬證明的非常直接且有力的證據。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侵權,無疑會損害著作權人對權利的合法占有以及相應的經濟利益。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且賠償損失。另外,依據《著作權法》第58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對于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侵權復制品以及進行違法活動的財物,權利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侵權制品予以沒收或者銷毀。
當侵權人的侵權行為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根據《著作權法》第53條規定,還可以向主管著作權的部門舉報,責令停止侵權行為,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無害化銷毀處理侵權復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并處以罰款。《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了侵犯著作權罪,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隨著大眾創業的興起和記錄方式的多樣化,創作不再只是藝術領域的概念,而成為全民觸手可及的日常行為。在提醒公眾遵守法律規定,不侵犯他人著作權之余,也要提醒著作權人,增強權利保護意識,比如在作品完成時,進行版權自愿登記;簽訂委托創作合同時,明確約定著作權歸屬,在發現侵權時,妥善保存證據并選擇合適的救濟手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