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雕作為雕塑藝術中的一種造型語言和形式,有它特有的塑造方法,它是在有限的塑造空間里對自然物象進行體積上的合理壓縮,并通過透視和錯覺方法向人們展示抽象的空間效果。由于浮雕在第二度空間上經過了壓縮,立體的形象被壓扁,形全上也見薄,所以又往往容易被人錯誤地認為浮雕就是“圓雕的一半”。
究其原因,還是沒有真正地理解和認識浮雕,以及浮雕的正確壓縮,那么,浮雕和“圓雕的一半”有什么區別,怎樣才算真正的理解和認識浮雕?首先是浮雕的形體和空間,雕塑的形式語言是形體,而所謂形是我們在觀察物體時,用眼睛去把握這個物體的基本特征。無論物體如何放置,或者放在何處,其邊緣的輪廓便揭示了它的形。而認識客觀物體,也只有將其形和體結合起來,才能得到一個完整的知覺概念。
圓雕是以真實的三度空間的形體來塑造和表現空間的,而浮雕的表現形式決定和限制了它的厚度,因此,它是在有限的凹凸起伏上,依據透視原理,通過壓縮,在視覺上產生一種立體的空間效果。然而,盡管浮雕在體積上經過了壓縮,但這并不影響它所塑造的整體形象和完整的空間關系的目的。
那么,這所謂的整體形象,也就中僅指我們在觀察物象時所能看到的一半,同時還包括看不到或者說被遮擋的另一半。要承認這一半也是客觀存在,也是我們所要塑造的物象的整體組成部分。甚至,浮雕所要表現的空間還不只是形體空間,還要表現形象所處的環境空間。因為浮雕的形象是塑在底版上的,所以還要塑造和表現出這個形象后面的環境背景,以及與背景之間的空間距離,這也是對浮雕的最基本的要求即立體感和空間感。浮雕空間壓縮程度的選擇,通常要考慮表現對象的功能、主題、環境位置和光線等因素,基中環境與光線因素起著決定性作用。
優秀的雕塑家總能很好地處理這些關系,從而使作品達到良好的視覺效果。在充分表達審美思想情感的基本創作原則下,浮雕的不同形態各有藝術品格上的側重或表現的適應性。一般地說,高浮雕較大的空間深度和較強的可塑性,賦予其情感表達形式以及莊重、沉穩、嚴肅、渾厚的效果和恢弘的氣勢;淺浮雕則以行云流水般涌動的繪畫性線條和多視點切入的平面性構圖,傳遞著輕音樂般的平和情調和抒情詩般的浪溫柔情。雕塑藝術的發展使圓雕日益強化了它的相對獨立性,相比之下,浮雕雖然更多地受制于一種依存關系,即對“平面”或“墻面”的依賴,但其獨特的表現物質和豐富的雕塑性造型手段仍是其它藝術形式無法替代的。
而且,其審美特性在現代藝術革命的促進下,也日益強化了它的相對獨立性。對固定“墻面”的依賴性和適應性,在現代浮雕上已不再像古典浮雕那樣顯得那么地強烈、拘謹和不可動搖。對現代浮雕而言,作為載體或環境的“墻面”是自由的、可選擇的,它因此具有自由發展的廣闊空間。